【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?】想離婚對方不簽字?讓律師協助你透過「裁判離婚」重獲自由
具備豐富民、刑事實務與家事案件經驗,以專業維護當事人及子女最大利益。
前言:當婚姻只剩下「拖」,你不是唯一想逃的人
「我們已經沒有感情了,但他就是死都不肯簽字,說要拖到我老死...」 「只要一談離婚,她就情緒失控,我真的不想再忍受這種精神折磨。」
如果這些是你內心的真實寫照,請相信,你並不孤單。在律師事務所的諮詢室裡,這幾乎是每天都會聽到的求助。許多人以為只要一方想離就能離,但現實中, 「對方不肯離婚」 往往是通往自由路上最大的路障。
數據告訴你:離婚不再是禁忌,而是重新選擇的勇氣
根據內政部最新的統計資料,台灣的離婚率正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。截至 2024 年底,台灣的粗離婚率已達 2.28‰,創下近年新高,全年共有超過 5.3 萬對夫妻選擇結束婚姻關係。
值得注意的是,數據顯示婚齡「未滿 5 年」是離婚的高峰期。這意味著,現代人對於婚姻的容忍度正在改變,當發現雙方不適合,越來越多人不願將就,而是選擇及早止損。
然而,如果對方不願意簡單簽字「協議離婚」,難道你就只能被迫綁在這段關係裡嗎?當然不是。法律賦予了你在特定情況下,單方終止婚姻的權利,這就是所謂的「裁判離婚」。
對方不肯簽字怎麼辦?通往自由的兩個階段
當「好聚好散」成為奢望,想要結束婚姻,通常需要經過以下兩個法律程序:
強制調解 (Mediation)
在進入法院訴訟前,法律規定必須先經過法院的「調解」程序,這是一個由調解委員及雙方各自委任的律師居中協調的過程。
律師觀點:別小看調解!許多原本堅持不離婚的配偶,在調解委員與律師陪同即時分析利弊下(例如告知訴訟可能產生的時間成本與敗訴風險、引導雙方),往往會態度軟化,最終同意簽字,這是最快解決問題的途徑。
離婚訴訟 (Litigation)
若調解不成,就會正式進入訴訟程序,由法官來判決是否離婚。這時候,關鍵就不在於對方的意願,而在於你是否能證明婚姻已經「破綻」。
什麼情況下法官會判離?看懂「民法第 1052 條」
要讓法官判准離婚,你需要符合《民法》第 1052 條的規定:
十大法定事由(民法第 1052 條第 1 項)
根據法條規定,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
- 重婚。
-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(俗稱的通姦)
-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(包含身體暴力與精神虐待)
-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,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,致不堪為共同生活。(嚴重的婆媳/岳婿問題)
-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。(例如無故離家出走、拒絕扶養)
-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。
- 有不治之惡疾。
-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。
-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。
- 因故意犯罪,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。
只要能證明對方符合以上任一狀況,法院便會判准離婚。
破綻主義(概括條款)
這是目前離婚訴訟中 最常見 的引用條款。如果你們的情況不符合上述十大理由(例如沒有明確的外遇、家暴事實),單純是個性不合、長期冷戰、無性婚姻、婆媳問題嚴重或甚至感情淡了,可以引用本條項規定的:「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」。
關鍵在於:你必須向法官證明這段婚姻已經「名存實亡」,且已經達到「任何人處於你的情況下,都無法期待他繼續維持婚姻」的程度。而這正是專業離婚律師能協助你的關鍵,憑藉多年的離婚實務經驗,我們會幫你將生活中的委屈轉化為法律上的有力主張,一步步釐清過往事實,為你找回重獲自由的途徑。
想打贏離婚官司?你需要準備的三大武器
面對不願放手的另一半,訴訟是一場心理戰,也是證據戰。法官無法親臨你們的生活現場,因此在諮詢或委任律師前,你可以先著手整理以下資訊,這將成為我們在法庭上攻防的關鍵彈藥:
具體的對話紀錄與影音證據
不要只保留單張截圖,請嘗試整理出有脈絡的 Line 對話紀錄或錄音檔。
重點在於:雙方過往的相處情形、對方的言語暴力、拒絕溝通、承認雙方間關係存在重大破綻的證據,甚至是對於你提出溝通請求時的「已讀不回」或「冷暴力」的態度。
客觀的分房或分居證明(非必要)
你可以蒐集:租賃契約、戶籍遷出紀錄、分房睡的照片、跟對方的對話紀錄可否證明分居或分房的情事,甚至是向親友透露已分居的訊息紀錄。
重點在於:釐清分居的「時間長度」與「原因」。
第三方證詞
除了夫妻間的說法,第三方的視角往往更具公信力。
你可以蒐集:書面證據部分,家暴保護令、驗傷單、因婚姻壓力導致的身心科就診診斷證明……等均可;人證部分,能夠證明雙方長期失和、或親眼見聞衝突發生的親友(如父母、兄弟姊妹或共同好友),都可以是離婚事由的證人。
【律師的關鍵價值:從「策略佈局」到「法庭攻防」】
其實,蒐證這件事並非「量多就好」,而是要「打中要害」。真正的專業協助,不應等到資料備齊才開始,而是在你起心動念時就該介入。
透過事前的法律諮詢,律師能針對你的具體情況(如外遇、冷暴力或婆媳問題),為你擬定客製化的蒐證策略,明確告訴你「該蒐集哪個方向的證據」以及「如何合法蒐集」。
有了這個前提,我們才能確保你手中的資料不是無用的廢紙。接著,律師會協助你排除違法風險(避免誤觸妨害秘密罪),將這些合法取得的零散「素材」,重新組織成一套邏輯嚴密、足以說服法官判離的「證據」,確保你的每一分委屈,都能轉化為法庭上的致勝關鍵。
結語:別讓「耗著」成為你人生的下半場
許多人因為害怕上法院、擔心搶不到監護權、喪失經濟依靠,或者恐懼對方的報復而選擇隱忍。但數據告訴我們,每年有五萬多對夫妻選擇勇敢轉身,因為離婚不是人生的失敗,而是為了讓下半場人生重獲快樂,所做出的必要停損。
如果你正處於「想離離不掉」的痛苦僵局,或者不確定手邊的證據是否足夠,切勿打草驚蛇。
本所專業離婚律師深耕家事法領域多年,擁有極為豐富的離婚實務經驗。我們曾協助數百位當事人妥善處理複雜的婚姻議題,成功走出僵局。
我們特別擅長處理高衝突離婚案件,不僅理解你的無助,更懂得運用累積多年的實戰策略,替你爭取應有的權益(包含財產分配與子女親權),陪伴你走過這段最艱難的路。
【不想再忍耐了嗎?讓專業律師成為你的後盾】
- 👉 您可點擊下方按鈕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下方專線

